《盘山县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以日常工作、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三方面入手起草《2022年盘山县河长制工作安排》。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健全工作体系,实现有名有能
1.动态调整河长,工作稳中推进。
2.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
3.工作形成合力,突出考核运用。
(二)强化宣传培训,联合推动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2.合力督导,实现问题整改。
3.实施部门联动,常态联合执法。
(三)加强河长管控,推进河湖治理。
1.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2.稳步推进样板河湖打造工作。
3.河道垃圾清理常态化。
4.加大河湖水污染防治力度。
5.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
6.打好河流“清四乱”攻坚战。
7.加快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提升。
8.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管护责任。
三、文件的相关要求
1.河长制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河长履职、尽职和各项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全县河长制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2.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镇(街道)河长办做好河道“清四乱”和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2〕1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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