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金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BOPP功能母料及 2500 吨薄膜包装辅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盘锦金田塑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金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BOPP功能母料及 2500 吨薄膜包装辅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和项目的可行性,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盘锦金田塑业有限公司投资210万元在盘锦市盘山县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2000吨BOPP功能母料及 2500 吨薄膜包装辅材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在盘锦金田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增加气泡膜、气泡垫生产线、纸管生产线及功能母料生产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气泡膜生产过程中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项目采用在气泡膜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上方加设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 15m 排气筒 P1 排放。项目采用在气泡垫发泡、成型工序上方加设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并入排气筒 P1 排放。并在排气筒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纸管再生产过程中有导角打磨工序,此工序会产生粉尘,将打磨工段设置于封闭工作间内,并在工作间上方用风机进行抽气,使工作间形成微负压状态,收集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 P2 排放。
项目母料生产过程中挤出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采用在挤出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运营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纸管打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气泡垫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项目产生的不合格气泡垫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薄膜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气泡膜生产。项目产生纸管、纸盖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聚乙烯、可发性聚苯乙烯、纱管纸等使用后会产生废包装,废包装产生量约为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母料生产过程中切粒工序会产生半成品边角料,项目产生母料半成品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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