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盘山县应急管理局于4月7日制定了《盘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刘鹤副总理在会议中提出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中第六条“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当前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和存在安全风险的部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目标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四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四、主要内容
一是全力抓好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二是全力抓好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三是全力抓好渔业生产安全监管。四是全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五是全力抓好消防领域安全监管。六是做好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七是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八是做好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监管。九是全力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
五、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行动从4月7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四是上报相关材料。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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