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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2年植树造林暨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0 浏览次数:387

一、背景

根据《盘锦市2022年植树造林暨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计划乡村植树11.14万株,建设园林新村1个。高质量完成省级和市级造林任务。

三、主要内容

1.方案由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六部分组成。

2.具体任务:

一是重点围绕“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绿化,进行补植补造,见缝插绿、应栽尽栽。

二是科学规范、因害设防建设农田防护林,依托乡村道路、沟渠堤坝、农田林网,形成复合型环村林带,有效防风固沙,防治土地沙化,维护生态安全。

三是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四是结合村庄绿化美化行动,选择基础条件好、村屯规划布局合理或具有文化底蕴的村屯,建设园林新村,对已建成的园林新村进行完善提升。

五是组织开展采伐迹地造林,完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保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是对毁林开垦的地块要及时制止种植作物,及时回填土方,及时完成更新,对于继续种植作物的可收回承包权,确保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各镇的任务

吴家镇4720株,太平8810株,坝墙子4500株,沙岭13000株,古城子1700株,高升31493株,得胜29640株,石新17020株,东郭500株。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2〕24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2年植树造林暨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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