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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6-01 浏览次数:2099

盘锦北站腾佳停车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延续执行盘锦北站腾佳停车服务中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通过对你单位一年来运营收支情况进行的成本核算,经研究决定,同意延续北站腾佳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

1.大型、中小型客、货车每台每日收费5元。

2.机动三轮车每台每日2元、两轮摩托车每台每日1元。

3.夜间存车看管的车辆零点前应按上述标准收费,零点后按上述标准加倍收费。

4.对进入停车场车辆,5分钟之内不许收取停车费用。

二、本批复自2022年5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届时请在文件到期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三、你单位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停车收费优惠和收费的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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