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资质延续
一、申请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提交
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受理机构: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五、联系方式:0427-3557115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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