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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583

因国内疫情反复多点爆发,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禁止人员聚集性活动的要求,招聘考试一直延续。目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盘山县人民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近期启动2021年盘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考试,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2年7月9日9:00——11:00

二、考试地点:辽宁省盘山县盘锦弘毅中学综合实验楼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6月28、29、30日,领取地点为盘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考场具体要求见准考证后面考生须知。

四、进入考场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个人健康申报表、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2.重点关注和重点管控地区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盘锦市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考前不得再次离开盘锦,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非疫情重点关注和重点管控地区考生,自行选择入盘时间,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3.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填写考前14天健康申报表,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招聘工作小组联系人,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责任。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注:今日起至2022年7月9日,我市如发生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考试停止,考试时间延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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