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2〕33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6·30交通事故后续处理预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6·30交通事故后续相关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总 指 挥:谢 恺 常务副县长,盘锦高升经济区
党工委书记(兼)
副总指挥:韩东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组 长:刘明伟 古城子镇党工委书记
蔡 峰 县交通局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妍 县卫健局局长
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
二、责任分工
(一)事故处理组。
组长: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国启文 县公安局法控大队大队长
职责:事故责任划分以及相关法律解释。
(二)家属安抚组。
组长:刘明伟 古城子镇党工委书记
成员:李 妍 县卫健局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邱恩远 县公安局维稳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伤病人员的治疗协调、伤病人员家属的安抚稳控、事故后续的保险赔偿和法律诉讼的协调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
组长: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事故情况调查。
(四)道路安全隐患调查整改组。
组长:蔡 峰 县交通局局长
成员: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五)舆情管控组。
组长: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张 迪 县网安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网络舆情监控。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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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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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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