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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北公安检查站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批复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250

山县公安局

你处来文《关于盘锦北公安检查站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盘县公字〔2022〕1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安部(公治安﹝2019﹞963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党组会议纪要第七期)指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锦北公安检查站业务用房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6-211122-04-01-977445

三、项目建设单位:山县公安局

四、项目建设位置:盘山县太平街道杜家台子村双庙子屯,盘锦北收费站东南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60㎡建筑物长21m,宽为9.5m,瞭望台长6.48m,宽3.14m,建筑结构类型为钢框架结构,层高3.4m,共三层。以及门前停车场、场地绿化、地面硬化配套工程。

六、项目建设周期:2022年6月-2022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9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

你单位接到文件后,务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项目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建设手续,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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