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工作方案》起草的主要依据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多项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22]17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求,将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清查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全面摸排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特别是耕地转为非耕地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第三部分是工作任务。包括清查整治范围,对于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整改处罚,对各类“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理。
第四部分是工作安排。2022年6月15日前,为收集整治基础资料阶段;2022年6月16日至7月31日为清查摸排阶段;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为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二要服从组织安排,三要加强部门联动,四要落实监督责任,五要加大宣传力度。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2〕3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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