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述
1.主要职责。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是盘山县民政局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部门工作职能是:
1、 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各项政策法规,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 负责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亡抚恤、评残工作以及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工作。
3、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待遇保障工作。
4、 指导和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培养和开发军地两用人才。
5、 负责退役军人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孤老、优抚对象提供供养服务。
6、 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负责烈士和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物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7、 承办盘山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中心综合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
3.人员情况。
2020年末共有编制25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5个。年末实有人数21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1人,比去年增加事业编人员4人。变化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安置退役士官4人。我中心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应在镇(街道社区)配置退役军人服务站,但由于人员没有全部到位,所以实有人数与编制数不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0.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0.1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5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主要是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84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大工资和经费各项支出。
(二)支出总计172.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1.1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3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
2.项目支出4.6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66%。主要包括信访维稳经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8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大工资和经费各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44万元。
主要是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相关经费还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9.99万元,减少80.90%,主要原因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部分已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0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大工资和经费各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8.2%。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47.89万元,占85.86%;卫生健康支出7.55,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6.81万元,占9.76%。
1.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47.8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4.44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等原因培训等其他工作减少,事业经费节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项)1.14万元,主要是信访维稳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等原因信访量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8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工伤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7.55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5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16.8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8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要求,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与上年相比,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72万元,降低52.9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4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52.94%,主要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运行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日常公用经费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85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元;
2.车辆。共有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