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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306

   

第一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责任区中队岗位职责

负责本责任区的刑事案件的受理、初查、侦破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追捕逃犯,嫌疑人物控制,布建特情耳目,协助派出所搞好治安防范。

严格接报案制度,中队接报案后必须五分钟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重特大案件及时上报。

2)、大案中队职责

负责侦办全县严重暴力、凶杀、伤害致死、爆炸、纵火、抢劫、绑架、投毒、涉枪及领导交办案件。

对本辖区发生的命案进行侦破。

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负责打黑除恶等恶性、复杂案件。

负责侦办领导交办的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禁毒中队职责

组织开展各种禁毒宣传工作。

积极打击涉毒人员,掌握辖区内“贩毒”信息。

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审批。

4)、技术中队职责

负责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并将勘验信息全部录入《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

负责检验、鉴定工作,为侦查活动提供方向和证据。

负责多发性、系列性案件物证串并工作,提高技术破案效率。

5)、案审中队职责

负责侦办全县严重暴力、凶杀、伤害致死、爆炸、纵火、抢劫、绑架、投毒、涉枪及领导交办案件。

对本辖区发生的命案进行侦破。

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负责打黑除恶等恶性、复杂案件。

负责侦办领导交办的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六)、追逃、阵控中队工作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的案件在逃嫌疑人进行立、撤工作。

负责建立、管理立、撤逃人员档案。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组织抓捕各类在逃人员。

对阵地控制范围内的行业、场所的业主建立档案,通过刑事特情进行秘密控制,查缉犯罪嫌疑人,查控涉案物品。

建立刑事特情档案,搜集犯罪活动情报和案件线索,控制重要复杂场所,协助专案中队进行侦查工作,秘密获取犯罪证据。

梳理本地区的刑嫌人员,提供重点列控人员信息。

7)、政办室岗位工作职责

负责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队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负责本单位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的整理、汇总和上报。

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归档工作,建好各类台账。按时收集、提供、统计上报各类业务数据、报表,完成各种工作汇报材料。

协助做好各项考核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负责对大队侦破的重特大刑事案件进行宣传。

(八)、经侦中队岗位工作职责

负责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黑名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

全面落实上级经侦部门各项工作。

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机构情况,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设7个机构:责任区中队、大案中队、禁毒中队、技术中队、案审中队、追逃、阵控中队、政办室、经侦中队。

3.人员情况,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人员编制在盘山县公安局。

所属事业单位情况:

盘山县公安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 

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9.45%。主要是办案经费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53万元,减少4.23%,主要原因:压缩办案经费支出。

(二)支出总计103.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03.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包括执法办案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8.44万元,减少7.74%,主要原因:压缩办案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3.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4万元,减少7.74%,主要原因:压缩办案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其中: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9%。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3.52万元,占100%

1.公共安全支出103.52万元,具体包括:

1)执法办案103.52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23.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出国(境)预算,也无出国(境)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无出国(境)预算,也无出国(境)支出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费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人员编制在盘山县公安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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