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120

   

第一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述

1.主要职

(一)组织实施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根据国家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落实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拟订机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1)综合办公室。

2)优抚管理股。(3)退伍退休军人安置股。

3.人员情况。

我单位于2019年1月成立。2021年末共有编制11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工勤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16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7人。与去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05.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05.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5.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30.6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2.60%。主要是退役安置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26.49万元,增长30.25%,主要原因是优抚安置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2323.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6.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0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3.47

2.项目支出1996.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93%。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8.68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和退役安置标准提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49万元。

主要是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相关经费还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64.68万元,减少99.04%,主要原因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相关经费大部分已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93万元,项目支出1996.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38万元,减少2.67%,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标准提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6.6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8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34.84%。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3.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16万元,占95.30%卫生健康支出77.14,占3.32%;住房保障支出32.11万元,占1.38%。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1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7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纳入年初预算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1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31 %,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职业年金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4.44万元,主要是伤残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4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优抚对象死亡自然减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60万元,主要是在乡复员退伍的军人生活补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优抚对象死亡自然减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40.87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优待金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1.4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役士兵比预算时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3万元,主要是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经费,完成年初预算9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农村籍退役士兵人数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951.52万元,主要是其他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28.6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优抚对象标准提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59.42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0.6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标准提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42.29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2.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标准提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1.3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60.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经费节约。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58万元,主要是信访维稳和困难优抚对象临时救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452.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原因,困难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17.86万元,主要是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驻军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82.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原因,优抚对象人数减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4.44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4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等原因培训等其他工作减少,事业经费节约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项)1.14万元,主要是信访维稳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等原因信访量减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8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工伤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77.1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34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5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60.25万元,主要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2.1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15.3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要求,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与上年相比,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72万元,降低52.94%,主要原因:一严格控制车辆使用。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4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52.94%,主要严格控制车辆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运行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日常公用经费1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9万元,比上年增加4.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设备老旧,更换和购置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7.18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元;

2.车辆。共有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