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盘山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山县卫健局隶属于盘山县人民政府,是全额财政拨款二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单位。
(一)负责研究和拟订县级相关卫生健康工作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城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指导县域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六)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者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实施医共体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指导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入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或策建议,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指导实施中医药使康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ー)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指导本地区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各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及软环境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综合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二、盘山县卫生健康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财政厅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部分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417.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88.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7.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44.72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884.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1.55%。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1256.03万元,减少85.75%,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减少去年的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部分剩余资金在今年支付。
(二)支出总计12394.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1.8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5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65万元,资本性支出0.38万元。
2.项目支出12082.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48%。主要包括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等业务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635.38万元,增长41.50%,主要原因:去年的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部分剩余资金在今年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6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减少18523.33万元,由于一体化改革今年没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剩余的是非财政拨款结转金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6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82万元,项目支出11954.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85.95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去年的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部分剩余资金在今年支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2%,主要原因:去年的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部分剩余资金在今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0.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3万元,占1.96%;卫生健康支出4154万元,占85.82%;城乡社区支出450万元,占9.30%;住房保障支出21.50万元,占0.44%;其他支出120万元,占2.4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2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4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1.2万元,主要是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2万元,主要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4154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4.75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部门人员费用及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64.62万,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43.24万元,主要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386.55万元,主要是县综合医院的工资及公立医院改革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1373.92万元,主要是基层卫生机构卫生院的收支差、在职村医和老年村医的生活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支出(项)1677.16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149.72万元,主要是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63.49万元,主要是免费技术服务及独生子女退补费支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54万元,主要是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450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450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列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1.5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1.50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5.其他支出12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20万元,主要是工程利息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5.98万元,主要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7309.65万元,应急物资保障116.3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4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3万元,比上年减少3.17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应急用车主要是应急、运送二类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医疗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出。
第四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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