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是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其主要部门工作职能是:
1.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政府性债务相关政策;负责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全县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相关经济的审核工作。
3.负责对政府投资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实行审核工作。
4.负责对政府公开招聘的造价咨询机构和监理单位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5.负责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
6.负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管理。
7.负责县本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等工作。
8.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9.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资金管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制镇(街道)示范点工作。
11.负责镇(街道)资金管理监管、县级财政管理绩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12.负责债务合同的登记归档和后期管理工作。
13.承办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源股、票据股、债务管理股、合同管理股、工程审核股、工程监督股。
(三)人员情况。
2021年末共有编制54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4个。年末实有人数49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49人,比去年减少事业编人员3人。变化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21.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4.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6.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主要是上年结余的工程审核委托咨询造价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0.10万元,降低32%,主要原因:是工程审核委托咨询造价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621.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4.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万元。
2.项目支出157.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主要包括工程审核委托咨询造价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17.49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工程审核委托咨询造价费等业务费用支出的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29万元,项目支出157.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49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工程审核委托咨询造价费等业务费用支出的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87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8万元,占11%;卫生和健康支出21.40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0.62万元,占1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8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98.5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57.28万元,主要是工程审核委托咨询造价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有未支付工程审核委托咨询造价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7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7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50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74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人员工伤、失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21.40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4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80.6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0.6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全部无偿调拨给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下乡次数。比上年减少1.47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下乡次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及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为了主要用于下乡及工程现场勘查等工作配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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