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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公安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257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结合本地行政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市公安局和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和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下级公安机关传达市公安局和县政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3、负责本县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县(市)、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5、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依法管理我县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6、管理、监督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7、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8、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1、按照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部署,组织实施对来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12、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宣传活动。

14、研究制定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5、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16、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县公安人员培训教育、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管县公安局领导干部。

18、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拟定我县监督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公安局内设26科室,别是政工监督室、执法执纪室、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监管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国保大队、情报大队、警务保障服务中心、太平派出所、胡家派出所、高升派出所、坝墙子派出所、园区派出所、甜水派出所、得胜派出所、陈家派出所、沙岭派出所、古城子派出所、吴家派出所、南井子派出所、东郭派出所、圈子派出所。

下属二级单位如下:

1、盘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2、盘山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

3、盘山县公安局监管大队

4、盘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服务中心

5、盘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6、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盘山县公安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公安局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公安局本级

2、盘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3、盘山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

4、盘山县公安局监管大队

5、盘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服务中心

6、盘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7、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465.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3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7.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28.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9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410.05万元,减少40.38%,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二)支出总计9465.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549.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1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64万元。

2.项目支出2916.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81%。主要包括辆油料消耗、办案差旅、业务用房维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540.92万元,减少21.16%,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6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9.24万元,项目支出2916.4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40.92万元,减少21.1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项目减少,减少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2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8.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65.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5.12万元,占8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51万元,占1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37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551.66万元,占5.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5.12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支出3894.8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7.36万元,主要是办案差旅费、办案差旅油料消耗、采购单警装备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260.55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车辆油料消耗、差旅费用等,完成年初预算2.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2313.43万元,主要是辅警的工资,完成年初预算的19.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418.92万元,主要是事业编制的工资,完成年初预算的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工资的调整。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60万元,主要是公安信访费用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规范减少费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5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91.42万元,主要是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支出9.75万元,主要是人员伤残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伤残人员的增加和信访补助的列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339.62万元,主要是辅警的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2.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的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39.77万元,主要是人员死亡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数的0.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死亡人员的增加和信访补助的列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支出126.94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的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行政人员补缴以往年度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0.7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基数的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2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基数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37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7.38万元,主要是人员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2.99万元,主要是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的增加

4.住房公积金支出551.66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551.66万元,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公积金的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78.6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盘山县公安局2021年无出国预算,也无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出国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接待。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是2021年无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8.6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8.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比上年减少193.77万元,下降41.02%,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支出

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30.32万元,主要用于巡逻办案等,当年购置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29万元,主要用于巡逻、办案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9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8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64万元,比上年增加78.46万元,增加19.9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9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145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27.98%,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50万元,自评平均分9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办案差旅费”“维稳办案经费”“食堂伙食补助”“食堂保洁人员劳务费”“平安城市建设”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450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给管理理念;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方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差旅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51.58万元,完成预算的34.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是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刑事犯罪、网络犯罪等发生的办案差旅费。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群众对网络诈骗、经济诈骗等防范意识还不够强。改善措施是大力宣传网络诈骗、经济诈骗等宣传片,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维稳办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75.45万元,完成预算的41.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是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政治大局和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是群众对维稳事件的法律意识还不够。整改措施是增强群众的法律常识,提高自我意识。

“食堂保洁劳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37.08万元,完成预算37.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是为保证公安局食堂的正常运转,聘用食堂工作人员,保证警务人员的及时就餐。发现问题是食堂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够积极,行动比较散慢。整改措施是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意识。

“食堂伙食补助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41.61万元,完成预算34.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是做好民警日常后勤保障工作,在各类节假日安保期间,提高执勤民警的后勤保障。发现问题是民警的后勤保障工作还不够完善。整改措施是提高民警的后勤保障质量,进一步完善执勤民警的保障需求。

“平安城市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22.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是通过新的智能接处警系统通过建立与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之间的实时联动,保证了指挥中心命令的快速下达和现场信息的快速反馈;警情研判分析与动态勤务规划相结合直观战士勤务巡逻区域与警情高发区域契合度,为合理调整警力部署提供决策依据。发现问题是随着应急突发、执法办案、治安巡逻等工作任务逐年增加,难以满足公安机关的需要。整改措施是加强管理与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促进平安城市的共走广度和神的延伸,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辅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盘山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盘山县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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