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第一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对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网络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二)承担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及监督实施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县城内测绘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为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规划评价、用途管制、有偿使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四)负责全县土地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等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湿地、草原和自然保护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林业、湿地、草原和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发展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参与林业、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的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承担相关改革的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为项目造林、草原生态保护、湿地生态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负责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九)负责为全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救护、野生动植物检疫疫源疫病检测及林木牧草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负责为国有林场辖区内造林更新、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采伐利用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一)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法开展林业、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地理测绘与规划服务股
(3).生态修复服务股
(4).土地储备与交易股
(5).林业综合股
(6).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股
(7).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股
2、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设8个分支机构:
(1).盘山县自然资源监察执法大队
(2).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中国海监盘山县大队
(4).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太平服务站
(5).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高升服务站
(6).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坝墙子服务站
(7).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东郭服务站
(8).国有盘山县林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90.6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1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7.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1.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71.6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主要是上年结转的上级林业专项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309.60万元,降低49.9%,主要原因:因单位合并职能调整,项目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2790.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65.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60万元。
2.项目支出1325.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7.5%。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38.75万元,增长50.69%,主要原因:支付了占地补偿款及林业专项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08万元,项目支出1325.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8.75万元,增长50.69%,主要原因:支付了占地补偿款及林业专项资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24.8%,因为支付了占地补偿款和以往年度测绘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8.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19万元,占10.54%;卫生和健康支出82.42万元,占3.6%;节能环保支出12.35万元,占0.54%;农林水支出162.46万元,占7.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34.65万元,占71.42%;住房保障支出155.63万元,占6.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1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70万元,主要是遗属费及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发放了2021年度取暖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2.21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保险基数增长。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9.46万元,主要是死亡职工的丧葬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54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工伤和失业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保险基数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82.4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2.4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增长。
3、节能环保支出12.35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12.35万元,主是是发放2019-2020年度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县级预算。
4、农林水支出162.46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7.09万元。主要是发放2019-2020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资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县级预算。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65.91万元。主要是发放2018-2019年公益林补助资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县级预算。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29.46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辽宁辽河口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占地补偿及湿地有害生物防治费用。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县级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40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林业专项用于支付胡家和沙岭林业站建设资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县级预算。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34.65万元,具体包括: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85.8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有所增加。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648.8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分支机构合同制工人工资保险、中心土地测绘费等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支付了以前年度的测绘费。
5.住房保障支出155.6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5.6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及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501.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环保督察点位占地补偿款。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县级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出国预算也无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国内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外事接待。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2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支出。比上年增加30.35万元,增加了235%,主要是单位合并后公务用车数量增加到22台,增加了公务用车的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车购置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及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3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为了方便完成国土、林业及湿地业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金额263.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3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未在部门决算中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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