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一)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经济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二)组织制定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相关工作,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县区(经济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
(四)负责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污水处理监管;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9.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61.84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垂直管理,人员上划市里。
(二)支出总计99.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9.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57.46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垂直管理,所有人员上划市里,项目随之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357.46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垂直管理,人员上划市里。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7万元,占比91.96%;节能环保支出7.39万元,占比7.46%;卫生健康支出0.44万元,占比0.44%;住房保障支出0.14万元,占比0.14%。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8.8万元,主要是划转人员职业年金,完成预算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划转人员有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39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取暖费。未纳入预算,主原因在于机构改革过程中,部分收尾资金未在本单位纳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93万元,主要为未划转人员养老保险。未纳入预算,主原因在于机构改革过程中,部分收尾资金未在本单位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05万元,主要为未划转人员工伤和失业保险。未纳入预算,主原因在于机构改革过程中,部分收尾资金未在本单位纳入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0.4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44万元,主要为未划转人员医疗保险。未纳入预算,主原因在于机构改革过程中,部分收尾资金未在本单位纳入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7.39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7.39万元。主要未及时划转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0.1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0.14万元,主要为未划转人员住房公积金。未纳入预算,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过程中,部分收尾资金未在本单位纳入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出国(境)预算,也无出国(境)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无出国(境)预算,也无出国(境)支出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费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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