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受盘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行使相关监管及处罚权。
(二)负责承担城市建设养护和环卫职责。负责指导服务县城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的监管。依法查处危害建设安全、质量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行业等公用事业的规范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公用事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监管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物业企业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管理;负责房地产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及农村危房服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察职责。依法查处全县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章行为。
(七)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工程档案股、市政环卫股、公共事业股、物业房产股、质量安全监察中队、建设市场监察中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235.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35.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4.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60.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194.3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9330.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50.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8179.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主要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7.69万元,其他社区城乡公共设施支出6597.16,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60.75万元 ,其他支出54.39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646.6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业务增长,增加了其他城乡公共设施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95.24万元,减少95%,主要原因:都已支付,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3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74万元,项目支出8179.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46.6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业务增长,增加了其他城乡公共设施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9.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8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51.06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7529.21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100.53万元,占2%;其他支出54.39万元,占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1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0.48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54万元,主要是职工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51.0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0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7529.21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32.05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防汛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契税等支出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6597.16万元,主要是电费、工程款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00.5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0.53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其他支出54.39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54.39万元,主要是绿地工程款,未做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460.75万。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460.75万元,主要是拆迁补偿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资源,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资源,减少支出。比上年减少9.08万元,减少25%,主要是压缩费用,节约资源,减少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燃油、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6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2万元,比上年增加29.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取暖费。具体支出明细:办公费13.52万元、印刷费1.1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71万元、、邮电费1.71万元、取暖费21.63万元、差旅费0.19万元、维修(护)费9.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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