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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134

   

第一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主要职责:

(1)为全县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

(2)承担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医疗救治、接送、安置工作;承担为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救助保护工作;负责为“三无”老人,肢残、智障、精神病人,孤、弃、残儿童等提供照料、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

(3)落实我县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开展骨灰深葬,入土植树或撒向河湖海等生态安葬,承担殡葬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核对申请城乡低保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的事务性工作。

(5)为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辅具配置、技能培训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7)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8)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等的事务性工作。

(9)承担全县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服务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财务、资产、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

(2残疾人辅具管理服务股(殡葬服务股)

负责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辅具配置、技能培训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宣传殡葬政策法规,落实我县惠民殡葬政策;承担殡葬行业职业教育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县祭扫观察点安全保障工作;积极组织河湖海葬活动,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3婚姻登记服务股

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等的事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4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服务

承担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申请城乡低保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5)妇女儿童服务股

为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服务保障。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3.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设5个分支机构:

(1)盘山县启福园公墓管理办公室

落实我县惠民安葬政策,负责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

人员编制2名,主任职数1名。

(2)盘山县救助管理站

负责对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医疗救治等工作;负责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等原因需陷入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已经或即将流落街头的各类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救助;负责本县流出和外市流入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和护送工作;负责全县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庇护、保护工作。

人员编制2名,站长职数1名。

(3)盘山县社会福利院

    负责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义务人的老人,肢残、智障、精神病人等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特殊教育等服务。

人员编制1名,院长职数1名。

(4)盘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4名,主任职数1名。

(5)盘山县工人文化宫

负责盘山县工人文化宫的管理和维护,开展职工文化体育等普惠制活动。

人员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62.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62.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2.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9.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主要是法律援助办案费结转2.5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05万元、离休报刊及特需费0.32万元、单位职业年金2.04万元、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69万元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211.27万元,降低51%,主要原因:是减少2020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1282.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81.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万元。

2.项目支出800.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支出3.62万元,资本性支出744.56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335.88万元,降低51%,主要原因:一是减少2020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减少了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一次性困难补贴和农村残疾人化肥专项补贴专项资金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35万元,项目支出800.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35.88万元,降低51%,主要原因:一是减少2020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减少了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一次性困难补贴和农村残疾人化肥专项补贴专项资金等。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54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52万元,占94.76%;卫生健康支出20.84万元,占1.72%;住房保障支出40.19万元,占3.32%;。

1.公共安全支出2.54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54万元,主要是案件补贴、印刷费、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5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054.8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1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支出3.62万元;资本性支出675.5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71.5万元、大型修缮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压缩办公运行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6.1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36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保险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50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65万元,主要机关人员的工伤和失业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84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36.7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19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69万元,主要是对养老服务机构修缮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9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比上年减少4.16万元,下降36%,主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车辆保险及购买燃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社会福利院、启福园公益性公墓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97.3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1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7.34万元,自评平均分9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殡葬管理、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及未成年人保护、启福园公益性公墓、社会福利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3.57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未完成期初预算数。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殡葬管理需要开展的文明殡葬宣传等活动因为疫情等原因未如期开展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二是法律援助的办案费补贴和律师值班费部分未支付;婚姻登记宣传活动等未如期开展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因为疫情等原因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减少,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社会福利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了培训及宣传活动,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34万元,执行数为23.57万元,完成预算的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期初预算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殡葬管理需要开展的文明殡葬宣传等活动因为疫情等原因未如期开展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二是法律援助的办案费补贴和律师值班费部分未支付;婚姻登记宣传活动等未如期开展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因为疫情等原因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减少,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社会福利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了培训及宣传活动,相应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

(2)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整体项目自评综述:每月按时完成,落实我县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开展骨灰深葬,入土植树或撒向河湖海等生态安葬,承担殡葬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等;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等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县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承担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医疗救治、接送、安置工作;承担为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救助保护工作;负责为“三无”老人,肢残、智障、精神病人,孤、弃、残儿童等提供照料、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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