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指导、搞好辖区内社区(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抓好社区(村)文化建设,开展文明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村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村)服务和社区(村)教育工作。
8、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9、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0、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党群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核算中心)、社会服务办公室、宜居乡村建设办公室、党建中心、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二)盘山县石新镇卫生院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健康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助、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村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及后勤科室,其中行政科室设有院长办公室、财务科、会议室,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合作医疗科、业务科室设有内科、妇科、中医科、放射、超声、心电图、检验等科室,后勤科室设有药剂科、内儿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决算单位: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
2、纳入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盘山县石新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82.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39.2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2%。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9.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62.27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81.32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2.55万元,增长7.5%,主要是由于上年末财政拨款累计的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支出总计1882.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7.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万元。
2.项目支出1075.4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主要包括幼儿园及卫生院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2.5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34万元,项目支出1075.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5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9.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18万元,占29%,完成年初预算的54%;国防支出5万元,占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占1.6%,完成年初预算的150%;教育支出92万元,占4.9%,完成年初预算的1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占1.3%,年初未安排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7万元,占6.6%,完成年初预算的310%;卫生健康支出145万元,占9.4%,完成年初预算的175%;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占1.8%,年初未安排预算;城乡社区支出157.89万元,占8.4%,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农林水支出448.19万元,占23.8%,完成年初预算的598%;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1.2%,完成年初预算的172%;其他支出10万元,占0.5%,年初未安排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1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万元,主要是人大会议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46.1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镇政府人员工资、保险费、水、电、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82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国防支出5万元,具体包括: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年初预算数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14.4万元,主要是派出所人员工资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15.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派出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电费、值班餐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数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上级“过紧日子”的要求,我镇持续压缩了此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92万元,具体包括: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67万元,主要是幼儿园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产生的费用。年初预算数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幼儿园人员增加。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5万元,主要是小学教师乡镇补贴。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4万元,主要是修建下洼子文化广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11万元,主要是石新镇文体活动中心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16.7万元,主要是社区社工编人员工资及社区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工资及取暖费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万元,主要是行政编制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万元,主要是行政编制人员职业年金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9.27万元,主要是退休公务员丧葬费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福利(项)25万元,主要是石新镇敬老院支出。年初预算数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14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5万元,主要是石新镇卫生院购买救护车费用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84万元,主要是石新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支出。年初预算数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卫生院人员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1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并发症补助。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万元,主要是石新镇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8.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33万元,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9.城乡社区支出157.89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57.89万元,主要是国有农场土地测绘费以及常屯村新建交通岗工程。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10.农林水支出448.19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30万元,主要是石新镇防汛期间产生费用:包括劳务费、租赁费及维修费。年初预算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防汛事务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30万元,主要是太平村肉羊养殖项目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06.1万元,主要是各村(社区)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万元,主要是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前期可研报告支出。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80万元,主要是对石新镇各村社区宜居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支出:包括垃圾清运、环境整治等。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11.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万元。年初预算数1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主要是我单位行政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补交以前年度欠缴公积金。
12.其他支出1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独立工矿区项目编制费。由于年初未考虑到此项支出,未做出此款项的支出预算,所以无法进行对比。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救护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购买救护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1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6万元,比上年减少81.4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办公经费减少。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58.6万元;印刷费30万元;咨询费8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8万元;差旅费11万元;会议费1万元;被装购置费8万元;劳务费1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大队巡逻执勤用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政府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
19.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映行政单位用于民兵训练方面的支出。
2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安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行政单位用于幼儿园相关业务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行政单位文化站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
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文体活动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对敬老院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行政单位对乡镇卫生院的补贴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计划生育并发症及独生子女补助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行政单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行政单位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行政单位防汛业务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自来水方面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行政单位社工编人员工资。
36.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维修道路方面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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