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2年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盘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宗地位置 |
规划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用途 |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PTPS2022-6-13 |
盘山县石新镇太平村,中盘线西、林场南。 |
13784 |
13784 |
≥1.0 |
≥30% |
≤20% |
工业用地 |
50 |
311 |
63 |
31 |
该宗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24.2928万元,竞得人另行支付此项费用,原产权人竞得不予支付。随时接受竞买人现场踏勘,房屋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合法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行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申请人可于 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7日,到惠友软件(东方银座公馆售楼处东30米,卫生局对面 联系电话:0427-2836393)办理电子CA证书,持CA证书到大洼区东华路77号二楼203室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人办结网上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2022年8月26日 16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2年8月18日9时至 2022年8月29日15:30时,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地址: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
电话:0427-5569555
盘山县自然资源(林业和湿地)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