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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点位问题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点位问题专项行动整改任务

1、养殖设施2处。拆除养殖设施2处,在实验区,恢复原貌,编号LHK-8(高平养殖房)、LHK-7(郭文义养殖房). 

二、整改目标

拆除养殖房,恢复原貌。

三、整改结果

按照专项行动的整改要求,涉及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2处点位问题,均已得到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并已取得成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至 2022年9月13日

受理部门: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27-5568666

邮寄地址:盘山县行政审批楼四楼

信息来源: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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