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升经济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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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盘锦高升经济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高升经济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选址选线:高升经济区核心区位于经济区核心位置,高升镇南侧,北至锦程大街,西至省道210,南至郎家窝铺,东至疏港铁路。高升经济区物流区位于高升镇区北部,物流区北至秦沈客运专线,南至京哈高速,西至规划路,东至省道210。
建设内容:盘锦高升经济区工业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97.27公顷。盘锦高升经济区物流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7.36公顷,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94.63公顷。结合核心区的用地条件及交通走向,规划“一核、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连波 联系电话:0427-59265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盘锦市盘山县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②电子邮件地址:pjgsjjq2015@126.com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盘锦高升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