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教字〔2022〕93号 盘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违规设立“小金库” 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盘县监〔2022〕53号文件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小金库”、“账外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我县教育系统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充分认识开展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大对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清理排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健全防治违规设立“小金库”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为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归口负责,层层把关。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本学校(幼儿园)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建立归口负责,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
2.全面核查,不留死角。全面梳理本学校(幼儿园)应纳入“小金库”专项清理的具体对象,深入查找经费收支、物资采购、预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切实做到核查单位全覆盖,核查内容无空白,核查线索不遗漏。
3.建纠并举,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小金库”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后勤管理、政府采购等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违规设立“小金库”长效机制。
三、专项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清理范围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二)专项清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本次专项清理的具体内容: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无法入账形成的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9.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
10.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11.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12.行政性收费项目停征后未上缴的收入设立“小金库”;
13.体育场馆及设施有偿使用收入私存设立“小金库”;
14.科研、课题经费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15.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16.其他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此次违规设立“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设立的“小金库”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写《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整改表(个人)》(附件2)和《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整改表(单位)》(附件3),附件2学校存档,附件3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c3552184@163.com。
(二)重点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
在各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将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资金流量大、业务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日常管理发现问题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重点抽查。县教育局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31日前将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和抽查情况汇总上报局党委。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
针对“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是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手段。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严禁隐瞒虚报,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自查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于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逃避,立行整改,通过专项清理工作提高财经法律意识,强化财经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小金库”行为。
3.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执纪问责。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为“零”报告的部门,如果在重点检查或巡视、审计监督中发现设立“小金库”,一律严肃追责、从重处理,查实的“小金库”资金一律收缴财政,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缴。同时,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专项治理后仍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学校(幼儿园)有关责任人先予以免职,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4.及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资金资产管理,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与内部控制制度相结合的全方位的监控体系。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等情况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认真填写《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报告表》(附件4)。自查整改报告和《专项清理情况报告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c3552184@163.com。
附件:1.盘山县教育局违规设立“小金库”专项清理工
作领导小组
2.《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
整改表(个人)》
3.《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
整改表(单位)》
4.《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情况
报告表》
盘山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
盘山县教育局清理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锡权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国良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成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才庆涛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 烈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宁旭东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教育局总督学兼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孙 静 县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股股长
金成彬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王 爽 县教育局安全与人事股副股长
张婧瑜 县教育局纪检部门负责人
吕 刚 县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股代理会计
王 飞 县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股,办公室主任由孙静兼任,成员:吕刚 王飞。
附件2:
开展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整改表
(个人)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称:
序号 |
对照问题 |
是否存在 |
是否整改 |
整改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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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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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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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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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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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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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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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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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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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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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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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性收费项目停征后未上缴的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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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体育场馆及设施有偿使用收入私存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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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科研、课题经费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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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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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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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以上情况存在问题的,要附具体情况和整改情况说明)
承 诺 书
本人已按照《关于开展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严格对照、认真自查、如实填写自查整改表,承诺以上所填报情况真实、完整、准确,不瞒报、漏报、错报。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人没有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承诺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开展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整改表
(学校)
学校:(公章 )
序号 |
对照问题 |
是否存在 |
是否整改 |
整改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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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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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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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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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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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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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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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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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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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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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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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性收费项目停征后未上缴的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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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体育场馆及设施有偿使用收入私存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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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科研、课题经费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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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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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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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以上情况存在问题的,要附具体情况和整改情况说明)
承 诺 书
我学校严格按照《盘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违规设立 “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方案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格按照要求准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及相关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全面,不瞒报、漏报、错报。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我校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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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情况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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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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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
项目 |
金额(个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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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自查发现小金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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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无法入账形成的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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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资产处理、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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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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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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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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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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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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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
|
|
||||||
9 |
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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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
|
|
||||||
11 |
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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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行政性收费项目停征后未上缴的收入设立小金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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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体育场馆及设施有偿使用收入私存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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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
科研、课题经费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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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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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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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查发现小金库纠正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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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现小金库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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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纠正处理小金库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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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现小金库账户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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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违规开设单位账户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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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私存账户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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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已撤销小金库账户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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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撤销单位账户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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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销公款私存账户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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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上缴财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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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已上缴财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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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补缴税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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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已补缴税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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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退还违规违纪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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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已退还违规违纪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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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个人应退还违规所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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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个人已退还违规所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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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应追回违规支出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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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已追回违规支出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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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应调账处理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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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已调账处理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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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处理责任人和通报公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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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受行政处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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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受组织处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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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受党纪政纪处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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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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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通报的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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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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