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2期——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2022年第一季度,辽宁省审计厅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等审计。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对6个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6个市基本能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相关政策,稳步提升救助标准和水平,较好保障和改善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但在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政府和救助机构挤占挪用、欠付或少安排补助资金。1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政府和当地12家敬老院存在挤占挪用补助资金问题;3个县政府存在欠付救助对象补助资金问题;3个县政府存在欠付救助机构运行经费问题;2个县政府存在欠付医疗机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问题。2020年和2021年,23家救助机构的人员补助和机构运行配套费未按规定列入预算。
二是有的救助机构或人员违规套取补助资金。2个救助站存在个别人员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问题;2个社会福利院通过虚报人数套取补助资金;1家敬老院个别人员使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三是相关政策执行不精准、落实不到位。审计抽查发现,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各类救助待遇;部分财产、收入状况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和特困待遇;部分死亡人员和服刑中人员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和特困待遇;部分非低保人员违规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或孤儿基本生活费;部分人员重复享受待遇。
四是部分救助机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审计抽查发现,13个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5个救助站及1个儿童福利院未按规定落实消防、食品安全等要求,存在安全隐患。1个社会福利院未对部分来源不明儿童履行DNA比对程序;1个救助站未按规定审核救助对象信息。1个救助站为个别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支付医疗费用;1个救助站向部分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受助对象亲属等人员,发放了生活用品等物资。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1个县2018年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污治理、村庄规划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地区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但在目标任务完成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改厕任务未完成4730座,已建成的6846座厕所未验收或验收程序不合规。1个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仅清理了水面及周边垃圾,回填方塘等工作未实施。畜禽粪污治理项目未实施。
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滞拨农村改厕和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部分专项资金。
三是个别项目未发挥效益。个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由于缺少运行维护资金,项目一直未正式投入运行。
三、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地区、单位积极组织整改,审计期间已经整改问题金额15050.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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