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政策解读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结合盘山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盘山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是衡量城市整体质量的重要指标。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城市路网和内部结构快速优化,相应的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随之发生变化。从现有城区规划和功能分区看,我县所覆盖的范围、监测手段和技术水平已经不能满足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为适应新时期要求,解决噪声污染实际问题,需要重新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方案。
二、形成依据
为积极贯彻落实执行国家颁布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基本内容,加强包括控制环境噪声在内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同时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保护生态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有效的改善和提高人们生活的声环境质量,提高声环境的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为各个噪声功能区内的一切活动提出行为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盘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并结合我县声环境功能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三、具体内容
《方案》共四章9节。第一部分前言:阐述了编制方案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组织实施方式。
第一章县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环境概况,共两节:第一节从地理位置及地理环境,地貌、土壤及土地资源,气候特征及水资源五个方面介绍了我县的自然环境。第二节从行政区划、经济结构介绍了我县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及评价,共两节:第一节功能区噪声现状及评价,包括监测方法、功能区噪声计算方法和功能区噪声质量评价。第二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及评价,包括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标准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
第三章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方案,共三节:第一节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及技术规范。第二节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其中1类区1个,面积为2.72km2,占总区划面积的4.84%;2类区4个,面积为34.50km2,占总区划面积的61.45%;3类区3个,面积为17.27km2,占总区划面积的30.75%;沿城市道路及铁路两侧为4类区,总面积56.15km2。第三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情况分析。
第四章城市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及对策,共两节:第一节噪声污染原因分析,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源、工业(厂)噪声污染源、管理体制欠合理、执行力不足五个方面分析了噪音的来源。第二节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从加强城市交通的建设管理和疏导,提倡绿色出行,完善噪声防护措施,加强建筑施工活动的监管,强化引导和宣传,避免人口过度集中,注重社会管理提出了管理意见。
《盘山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委托专家进行了论证,将作为加强包括控制环境噪声在内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范,以县政府文件发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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