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党组 2022 年度第十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2-10-31
- 浏览次数:221
10月30日下午,县政府党组2022年度第十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相关议题。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刘鹏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副县长谢恺,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冯大庆,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可可、曹静竹、赵天久、韩东斌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盘山县设施农业大棚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盘山县恢复农业生产财政补贴资金方案》。会议指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强化政策公开,及时将财政补贴政策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要明确过程管控,构建平稳有序、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做好申报、审核、公示、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确保农民贷款需求和财政补贴资金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绕阳河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绕阳河生态治理是改善河流水质,实现盘山县流域生态环境改善,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重大举措。相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结合盘山实际,持续优化完善现有方案,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做到因地制宜,着眼长远,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流域治理修复成效,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大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22年“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补充方案》。会议指出,已售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能否及时有效化解到位,体现的是各级政府的公信力。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在思想上、行动上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以强烈的使命担当,积极解决好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在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公共利益受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盘山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方案》。会议指出,相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报企业开展优选工作,早日完成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投资主体选择、项目建设落地等工作,积极为乡村振兴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助力。
会议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中共盘山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