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张永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产品市场销售过程中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盘锦碱地柿子是我市主要特色农产品之一,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技术日益成熟,销售区域市场日益稳定,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不仅促进了农业增效,而且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胡家镇做为盘锦碱地柿子主产区,近几年,碱地柿子发展呈现质量与规模同步提升的趋势,同时,也面临着产品交易方式、集约化生产、品种更新滞后等问题,严重阻碍产业发展。我们计划采取两项措施,解决以上问题,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一是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规模化,专业性生产。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事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经营机制,实现统一
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全覆盖,有效解决农户分散经营面临的问题,促进生产集约化、规模化。二是加强市场建设,补齐经营短板。目前,我县碱地柿子销售主要采取生产者→产地中间商→市场批发商→市场中间商→零售商→消费者的传统经纪人模式,不仅环节多,而且未能发挥产品集散、信息共享、储备等功能,因此采取招商引资等手段,建立胡家碱地柿子批发市场,同时强化市场,经纪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交易秩序,引领产业发展,力争用3年时间,使其成为我市区域性交易市场。
总之,您的建议对我县碱地柿子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欢迎您以后继续关注碱地柿子产业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