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孙杉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多年来,县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始终把预防近视防控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呵护学生眼健康。下一步,县教育局将继续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具体措施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成立“防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小学生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的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贯彻预防为主和防治方针,改善学校学习条件。加大投入改善采光设备,按卫生标准给学生配备适度的课桌椅,绿化、美化、净化校园,为学生创造一个优美的舒适学习环境,开阔学生的视野。
三是每年组织2次保健教师近视防控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爱眼日主题班会、班报、防近知识专题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利用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班级微信群等载体及时告知学生健康体检视力情况,开展家校合作,共同呵护学生的眼健康。
五是坚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和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的抗病力。
六是建立视力检查制度。每年联合爱尔眼科和县医疗机构进行2次视力监测,建立眼健康档案,抓好“临界视力”和“轻度近视”的矫治、降低发病率和患病率。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于支持。
盘山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