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一府两院”领导走访代表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林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升街道部分路段交通秩序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交通管理大队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反馈结果如下:
1.交警大队高升中队一直立足辖区的交通实际,将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作为严管路段,并投入大量的警力对违规占道停车和严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隐患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工作中,交警大队通过电子警察抓拍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路段进行治理,对驾驶人在现场的进行安全教育,督促他们将车辆按规定停放至停车位内;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执勤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杜绝不安全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2.对您提出的设立禁停标志、安装违停监控建议,由于高升收费站到南关桥所属路段,已经设置了禁停标志,因此该处无需重复安装禁停标牌;同时根据《辽宁省公安交管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规定,违停监控设施抓拍设施的安装,需报呈支队、省局进行论证、审核。
3.对安全隐患问题的反弹,我局正积极探索和推行“派出所+交警”的大交通管理模式,派出所与交警部门人员共同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界时将有效缓解交警警力短缺,勤务工作量大,存在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和漏洞的问题。
盘山县公安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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