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一府两院”领导走访代表第16号建议的答复
郝继龙、张世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限制半挂车进入坝四线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交通管理大队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
坝四线建设初期乡镇政府应群众要求,安装了限高装置,但今年初,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要求,自行拆除了限高设施。
因此坝四线已不适合增设限高杆。
但为了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减少出行隐患,交警大队开展一系整治工作,努力为辖区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主要路段路口不间断进行巡逻管控,加强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安全隐患大的点段的巡逻管控频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大对坝四线的日常巡逻管控,对大货车和油罐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组织民警深入农村、社区、集市、田间地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材料。通过现场说服教育,案例警示,让驾驶人、乘车人使其从思想上意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宣传图片、
用“大喇叭”播放出行常识等形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造舆论氛围提高周边居民安全出行意识。
三是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开展对驾驶员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要求客货运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不可麻痹大意,酿成严重后果。严禁发生超员、超速、酒驾违法行为,指导对交通事故、车辆抛锚、车辆起火紧急情况的处置等常识,教育广大驾驶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和警示教育。
盘山县公安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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