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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144

张艳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对提升我县生态环境水平,增强地区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虽然近年来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环保政策和要求正逐年地加强,也对我县生态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了当前我县环保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在我们环保实际工作当中确实存在,有些问题也亟待解决。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模式,鼓励群众绿色消费。

辽宁省十四五能源规划鼓励有条件地区理利用屋顶、院落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我县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有500多户自然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规模已达6.4万千瓦,为资源节约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绿色节约意识。

二、建成全民参与的绿色生态环保机制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工作被不断重视,我县已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地方党委、政府专项学习内容;把水源地保护列入村规民约;“三禁”工作更是地方工作重点;“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更是入镇街、村屯社区和部分企业,把普法宣传和应急演练、检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企业举办执法竞赛,把执法工作和实际生产有效接洽。

三、强化激励保障

近几年我县出资亿元,加大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支持力度,主要如下:

1.政府出资4800万元,开展了拥军村2000亩土壤修复示范项目。

2.政府出资1.7312亿元,开展了47个村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3.政府出资806.4万元,用于燃煤小锅炉拆除补贴。

4.政府出资11932万元,用于镇街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其中提标改造5630万元,建设6292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形成科学化精细化的治理监管模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注重行业指导、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持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在这里衷心地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一如既往地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盘锦市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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