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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次数:2599

一、背景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辽办证督发〔2022〕1号)辽宁省十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67号)文件要求,盘山县2022年6月20日出台了《盘山县开展2022年“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具体小区涉及的难点问题,制定了《关于2022年“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补充方案》,使“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

二、目标任务

化解我县2022年“不能办证”问题项目小区。

三、主要内容

1.细化分析针对每个小区存在的“不能办证”问题进行了剖析,具体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落实主体单位,追缴税费等。

2.总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和国有利益不受损失。

3.政策依据: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67号)文件精神。

方案提出,要全力攻坚克难,切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抓实抓好,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督查。要加大查处力度,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协调司法、税务等部门做好后续处罚,处罚小组要认真分析研判和责任追究,不能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违法违规行为无成本合法化。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2〕5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2年“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补充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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