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2〕5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输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输水工程及与之相关的实物量核查等项目的组织领导,配合省、市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输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高质量谋划和实施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如期完工,县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县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输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 组 长:何桂立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陈小天 县财政局局长
蔡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 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王 庄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秀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田继辉 县水利局副局长
郭长安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科锋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忠岩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杨玉明 国网盘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田继辉(兼)。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负责全面推进实物核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核查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2.负责界桩的保管工作。
3.负责户籍、权属的确认工作。
4.选派相关部门及镇(街道)、村有关人员参加实物调查联合调查组。
5.负责组织安排有关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核查工作和成果确认。
6.负责组织安排县(市)属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参与核查工作和成果确认。
7.负责与调查工作有关的宣传、动员、和安全保障工作及社会稳定。
8.负责组织实物调查成果的公示并提出处理建议。
9.负责调查过程中实物权属的界定。
10.参与实物调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
11.负责核查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及防疫工作。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11月7日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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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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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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