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恢复农业生产财政补贴资金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6月份以来,我县遭遇历史罕见洪涝灾害,对我县设施农业造成严重损失,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市场供应。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今年遭遇历史罕见洪涝灾害,造成高升街道后屯村、古城子镇古城子村、岗皮岭村、七台子村、五台子村、夹信子村、上网村、胡家镇东胡村、甜水镇大板村等四个镇(街)9个村,因堤坝溃口,212栋大棚被洪水淹没,给农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保障设施农业大棚尽快恢复生产,挽回农民经济损失,特制定《盘山县设施农业大棚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恳请政府给予财政补贴。
二、方案概况
(一)总体要求。努力做到灾后生产少损失、无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全县农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1.明确责任,分组负责。2.突出重点,发挥效益。3.公开透明,加强监督。
(三)主要内容。1.补帖范围。2.资金下达。3.补贴标准。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3.强化服务。4.严肃追责问责。
现提请县政府党组会议审议。
附:盘山县设施农业大棚恢复农业生产补贴资金情况表
附件:
盘山县设施农业大棚恢复农业生产补贴资金情况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2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
镇村名称 |
姓名 |
设施类别 |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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