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辽宁疾控提醒: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履行个人防护第一责任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次数:165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各地相继出现疫情。国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提出,就是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作为公民,更要履行好个人防护第一责任,提升个人的防护意识。为保护公众健康,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

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冬季来临,坚持戴口罩已不是难事。正确佩戴口罩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极大程度降低感染风险,而且对冬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也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健康。

二、普通公众在哪些场所需佩戴口罩

到商场、超市、展馆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

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早市、夜市、休闲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医院就诊、陪护,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

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

三、选择及佩戴口罩有哪些注意事项

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戴口罩期间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时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四、口罩使用后如何丢弃处理

抓住耳带解下口罩。

避免接触口罩外面。

内面朝外,沿中线对折。

再对折,露出耳带。

利用耳带捆扎口罩,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

摘下口罩后立即洗手。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