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2〕6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落实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工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十八届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落实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工作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盘山县落实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工作的整改方案
为做好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农垦改革未真正破题”问题的落实工作,根据市农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垦改革的文件,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56号)文件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持续推进盘山县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依靠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土地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创新驱动,推进垦区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农垦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
(二)整改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充分发挥县委的核心作用和主体地位,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省委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
2.坚持问题导向。对省委常规巡视指出的“农垦改革未真正破题”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明确任务、时间表,集中攻坚、动真碰硬、抓好落实。认真查摆在深化农垦改革工作中的问题清单,对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并在集中整改期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3.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权力制度监督,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4.坚持统筹兼顾。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坚持我县各部门与县农垦企业紧密协同,在强化执行上下深功夫,推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落实体系,真正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转化为不断解放思想、推动我县农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整改目标
1.整改问题要一抓到底。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硬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达到100%。
2.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上做实功、用实招,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各项工作要再上台阶。以抓好省委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切实提高盘山县深化农垦改革工作水平,助力盘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攀上更高台阶。
二、整改任务
(一)问题类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振兴发展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
(二)主要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三篇大文章”做得不深不实。
(三)具体问题。农垦改革未真正破题。
(四)具体表现。“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试点任务,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但未按要求落实。
(五)问题清单。
1.盘山农垦集团党委2017年组建,党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均是由市委直接任命的,至今没有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正式选举。
2.目前农垦改革的体制、机制不顺畅,五家农场所在镇(街道)对农垦土地承包费使用存在依赖性。土地未真正划归县农垦集团。
3.农垦改革过程中缺少后续的指导性意见。县农垦集团管理人员未得到妥善安置。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制定农垦集团党委会选举大会筹备工作计划,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选举筹备工作,召开盘锦盘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牵头领导:李升
责任单位:县农垦集团
责 任 人:齐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完成选举工作。
(二)由县委任命的县农垦集团中层干部中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三年过渡期已过,通过开展工作意见调查、组织谈话等形式完成摸底调查,形成具体意见,呈报县委,县委组织部通过具体情况完成调整配备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牵头领导:李升
配合单位:县农垦集团
责 任 人:齐博
推进时间节点:2022年12月31日前,县农垦集团完成县委组织部任命干部工作意愿调查,开展组织谈话,向县委呈报具体情况。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县委组织部根据具体岗位完成干部调整配备工作。
(三)逐步深入解决农垦土地使用权与管理权不统一的问题。将土地管理权划归县农垦集团,制定《盘山县强化农垦土地管理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国资中心
牵头领导:陈越
责任单位:县农垦集团、五家农场所在镇(街道)
责 任 人:齐博、吕坤、王捍国、陈震、于雷、张哲
推进时间节点: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盘山县强化农垦土地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农垦土地管理权划归县农垦集团。
四、工作保障
(一)盘山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垦区集团化、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改革发展具体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改革共识,突出重点难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攻坚克难,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落实农垦改革省专项试点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确保此项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建立调度机制。至2022年12月31日,采取周报告制,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调度县政府各部门落实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整改进展情况,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完成整改问题与市深化农垦改革整改工作专班对接完成销号。
文件解读:《盘山县政府关于落实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工作的整改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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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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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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