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推动农垦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做好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勇于直面并攻克农垦转型慢等症结”意见建议的落实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及原则
直面农垦转型慢的结症,加大农垦体制机制改革力度,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发展活力。
二、重点工作
(一)成立盘山县推动农垦转型发展工作机构
成立盘山县推动农垦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盘山县农垦改革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完善盘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架构
1.完善农垦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盘山农垦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2.完善农垦集团内设机构。
根据现有盘山农垦集团内设机构,配齐盘山农垦集团机关人员及各农垦公司人员。
3.妥善安置管理人员。
农垦集团员工为企业人员。现有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逐步置换、和谐稳定”的原则进行安置。
(三)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1.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
街镇和农场要在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彻底分开。
2.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农垦集团、农垦公司实行自我发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开展市场化经营。
3.构建新型劳动人事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人才引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各方面优秀企业家、高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经理人到垦区就业创业。
4.完善农垦集团薪酬待遇管理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照盘锦市属国有企业人员薪酬管理规定,完善企业薪酬制度。
(四)清理规范国有农场资源资产
1.对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农场退休职工租赁土地情况,掌握原农场、村对外发包土地租赁合同情况。
2.清理规范农场资源资产租赁合同。农场退休职工租赁土地进行收回;对原农场、村对外发包土地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对黑地依法收回。收回土地,由各农垦公司统一发包,签订规范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
3.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在收缴历年土地费用的同时,各农垦公司与承包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4.完善土地收费分配机制。制定《盘山县强化农垦土地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农垦土地管理权以及农垦土地租赁费用收缴细则。
5.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盘活国有资产,有序开展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推动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资金化。
(五)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
1.优化垦区农产品结构
引导农工尊重和适应市场变化规律,以规模化、精细化种植为重点,优化设施农业基地和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增加果蔬及特色农产品的种养植面积。
2.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重点,优化产业体系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扩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持续增收增效。
3.以打造农垦品牌为依托,发挥农垦品牌效应,提升品牌知名度。
传承农垦文化、深掘垦区特色,依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着力打造盘山农垦集团优势农产品品牌,带动垦区农业增效农工增收。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
1.加强企业党的领导。
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集团和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思想教育,完善选拔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切实打造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2.加强党内监督。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领导小组领导作用,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县委县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2.强化政策落实
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垦改革工作要求,纵深推进农垦改革,实现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目标,推进垦区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农垦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
3.强化工作督查
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各镇街、县农垦集团和农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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