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2〕65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 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 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盘政办〔2022〕30号)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县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负责全县药品安全协调协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统筹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药品安全风险;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赵天久 副县长
副组长:李 刚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孙 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人选)
成 员:于德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超 县委编办副主任
薛宏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曹洪彬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吕 震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 猛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 俭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侯 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朦 县营商局副局长
刘 特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仲 岩 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俊梅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斌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
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侯钢(兼),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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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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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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