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我县为科学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根据省、市发改委要求,特制定《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基本内容
《方案》共九章三十二条。需要说明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共九章三十九条具体任务,其中,《意见》第二部分“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列举了5种功能定位的类型,这个各县只能够一一对应;根据我县发展现状,《方案》里面没有单独编制“畅通对外连接通道、加强老化管网改造”等方面内容。其中:
第一部分是背景意义
盘山县“县强城弱”的现象依然存在,亟需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提升县城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对人口等生产要素的综合集聚能力。按照《意见》要求,遵循“精准补齐短板弱项”的原则,加快完善城市功能,对于盘山县全面提升县城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尤其是疫情暴发以来,跨省区人口流动趋缓,近域化流动趋势加强,加快推进以盘山县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面提升盘山县综合吸引力,吸引农民到县城居住、就业、就学、养老,对于更有效地实现盘山县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尤为重要。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其中,功能定位主要立足于盘山县常驻人口流失的基本县情而提出,即立足盘山县县城基础条件和产业优势,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人口就地城镇化为目标,聚焦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县城人口综合集聚能力和县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两个提升”,紧扣生产生活和生态安全、增量建设和存量改造、主导产业和专业商贸物流服务融合“三个统筹”,补强产业培育设施、县城功能布局、公共服务提质扩面、人口集中集聚“四大领域”,努力打造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新动力系统,探索北方县城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建成进城农民有归属感、城市原居民有幸福感的区域枢纽型、产服融合型新型城镇化示范县。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县城建设提供政策保障。该部分包含25项具体任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推动试点先行三个方面具体任务。
第五部分是附件项目表内容
主要包括:十九类53个具体项目。这些具体项目在策划时尽可能考虑了对上政策和资金争取的可行性、可能性,以及主管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可能的风险因素,确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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