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十八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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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下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刘鹏飞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八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等多项议题。县委常委、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副县长谢恺,县委常委、副县长冯大庆,副县长李可可、曹静竹、赵天久、韩东斌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盘山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2023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盘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形成过程的说明。与会人员围绕县域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实际,对三个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即将召开的县“两会”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三个报告作为提交县“两会”审议讨论的重要文件,既是对过去一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指导2023年盘山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更是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对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报告数据更加准确、工作举措更加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这三个报告。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各镇街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广大党员干部要咬定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落实,用实干实绩为全县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会议审议通过了《盘山县2022 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报告》。会议指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重点抓好特色产业发展,深化人才队伍建设,繁荣乡村文化,夯实生态根基,强化党建引领,坚决扛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使命责任,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在盘山落地见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件与程序的实施方案》和《盘山县2023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盘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方案》。
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