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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 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116

   

第一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为盘山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新时代盘山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及实践进程。

(二)负责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组织党史纪念活动,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出版盘山县重要的党史资料,负责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党史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负责搜集、整理和研究其他有关党史信息资料。

(五)负责组织开展党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的专题研究,对盘山县党史遗址遗迹保护和纪念场馆的建立进行指导。

(六)负责指导本系统及有关单位做好党史研究工作,组织对从事党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审核涉及地方党史题材的出版物和影视作品、纪念场馆展览内容等工作。

(八)承担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党史研究项目等工作,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宣传教育股)编研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纳入2023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 

第二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

公开03表: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公开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山县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

1.收入预算6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3万元。

2.支出预算60.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无机关经费预算。其中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0.2万元,维修费0.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1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59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02004 中共盘山县委党史研究室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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