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为县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纪委监委综合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方针、政策。
(二)负责为县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供办案、后勤及网络信息技术保障;
(三)开展全县反腐倡廉教育,制作反腐倡廉音像教育材料;
(四)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五)承办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综合办公室、办案保障室、网络技术保障室、教育培训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纳入2023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3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
1.收入预算42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26万元。
2.支出预算42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4万元。
3.与2022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49.69万元,增加13%。原因是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人员经费的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9.69万元,增加13%。原因是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人员经费的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9.69万元,增加13%。原因是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了0万元。
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8万元,增加11%。原因是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6.34万元、印刷费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