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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264

   

第一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在盘山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地区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3、在地区支队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

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

4、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

5、负责境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节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事故预防对策。

6、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7、负责实施重要时期的安保及交通管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综合中队、机动中队、设施中队、事故中队、指挥中心、法制中队、静态交通管理中队、宣教中队、五个勤务中队、处罚室、车辆管理所。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纳入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公开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

1.收入预算252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5.66万元。

2.支出预算252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47.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3万元。

3.与2022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38.86万元,减少1.52%,原因是盘山县辖区车辆及违法数量同比减少。支出减少38.86万元,减少1.52%,原因是盘山县驾驶员考验场升级及辖区内交通设施减少。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8.86万元,减少1.52%,原因是盘山县辖区车辆及违法数量同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8.86万元,减少1.52%,原因是盘山县驾驶员考验场升级及辖区内交通设施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100万元,主要是有公务用车购置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8.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0.3万元,减少52.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3.30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取暖费17.56万元、其他交通费1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资产总额1687.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26万元,固定资产1500.97万元,无形资产132.79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913.1平方米,价值235.60万元;共有车辆48辆(一般公务用车37辆,其他用车11辆),价值126.4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38.95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670.6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50.65万元。

政府采购分项目如下:

1、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经费120万

2、 车管所考验场科目二、科目三系统升级100万

3、 车管所PDA查验设备50万

4、 车管所摩托车考验场建设5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下:

1、第三方购买服务250.65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财政局2023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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