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222

   

第一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预算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责任区中队岗位职责

负责本责任区的刑事案件的受理、初查、侦破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追捕逃犯,嫌疑人物控制,布建特情耳目,协助派出所搞好治安防范。

严格接报案制度,中队接报案后必须五分钟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重特大案件及时上报。

对本辖区发生的命案进行侦破。

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负责打黑除恶等恶性、复杂案件。

负责侦办领导交办的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图侦中队职责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视频追踪。

负责对涉案车辆、人员进行分析比对,确认身份及轨迹信息。  

3)、电诈中队职责

 组织开展各种反诈宣传工作。

 负责打击电信诈骗人员,掌握辖区内电诈信息。

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电信诈骗案件及时进行预警,降低发案率。

4)、技术中队职责

负责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并将勘验信息全部录入《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

负责检验、鉴定工作,为侦查活动提供方向和证据。

负责多发性、系列性案件物证串并工作,提高技术破案效率。

5)、追逃、阵控中队工作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的案件在逃嫌疑人进行立、撤工作。

负责建立、管理立、撤逃人员档案。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组织抓捕各类在逃人员。

对阵地控制范围内的行业、场所的业主建立档案,通过刑事特情进行秘密控制,查缉犯罪嫌疑人,查控涉案物品。

建立刑事特情档案,搜集犯罪活动情报和案件线索,控制重要复杂场所,协助专案中队进行侦查工作,秘密获取犯罪证据。

梳理本地区的刑嫌人员,提供重点列控人员信息。

6)、政办室岗位工作职责

负责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队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负责本单位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的整理、汇总和上报。

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归档工作,建好各类台账。按时收集、提供、统计上报各类业务数据、报表,完成各种工作汇报材料。

协助做好各项考核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负责对大队侦破的重特大刑事案件进行宣传。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设6个机构:责任区中队、图侦中队、电诈中队、技术中队、追逃、阵控中队、政办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

第二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收支预算表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3年度支出预算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

1.收入预算1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3万元。

2.支出预算1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3万元。

3.与2022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6.7万元,降低5.28%,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支出减少6.7万元,降低5.28%,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6.7万元,降低5.28%,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6.7万元,降低5.28%,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元。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了6.7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压缩。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 0.3万元、咨询2万元、差旅费54万元、专用材料2 万、委托业务费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资产总额57.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98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12.9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刑事侦查大队2023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盘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xlsx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