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实验幼儿园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实验幼儿园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实验幼儿园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实验幼儿园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实验幼儿园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园,民主管理。
2、全面落实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师幼合法权益,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3、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和其他活动,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4、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5、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法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培训、考核、奖惩。
6、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及师资培训,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7、与家庭社会密切合作,与小学互相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园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家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8、合理、合法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园长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保健室、教师办公室、档案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纳入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实验幼儿园。
第二部分 盘山县实验幼儿园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3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实验幼儿园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
1.收入预算6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4.6万元。
2.支出预算654.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万元。
3.与2022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77.05万元,减少10.53%,原因是幼儿园非税资金同比减少,幼儿园教师工资额同比减少。支出减少77.05万元,减少10.53%,原因是幼儿园非税资金同比减少,幼儿园教师工资额同比减少,学前教育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山县实验幼儿园资产总额447.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万元,固定资产443.88万元,无形资产0.47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2990.64平方米,价值66.52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77.36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实验幼儿园2023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2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2个,涉及资金9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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