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吴家学校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吴家学校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吴家学校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吴家学校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吴家学校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中小学学历教育,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二)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四)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五)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政教处 教务处、安全办公室、总务处、财会室、医务室、档案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纳入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吴家学校。
第二部分 盘山县吴家学校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3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吴家学校
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要求:
1.收入预算161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7.22万元。
2.支出预算1617.2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4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53万元。
3.与2022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275.22万元,减少14%,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工资、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费等支出。支出减少275.22万元,减少14%,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工资、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费等支出。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75.22万元,减少14%,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工资、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费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75.22万元,减少14%,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工资、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山县坝墙子学校资产总额117.1万元,固定资产117.1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7.1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3]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吴家学校2023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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