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应急局中央转移支付自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部分)
附件3
辽宁省中央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落实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部分)资金的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针对我县2022年冬春受灾情况经摸底、调查,得出我县有受灾人员53701人补助金额1288.8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通过对中央转移支付的生活困难救助金补助合理支出安排,直接发放老百姓手中。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得以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发部分)资金的发放1次,金额1288.8万元,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主银行卡里。
质量指标
本次救助金全部、全额发放到群主手中,均验收合格
实效指标
资金全部到位,支出的合理性经过审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发部分)资金拨付到位,保障了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已完成,无偏离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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