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一、申请材料:
1.车辆行车路线示意图(交警)
2.城市道路(桥梁)原设计部门出具的道路(桥梁)荷载证明
二、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发放
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受理机构: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五、联系方式:0427—3557115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